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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家营销要有“节操”

开课时间:2016/5/9     学习费用:元

(原标题:商家营销要有“节操”)

南海涛声

饶思锐

海口市民徐先生反映,他因了解到某银行刷卡加油可返现的优惠活动,就办了该行白金信用卡,但到该银行指定的一些加油站加油时,却被告知不接受信用卡消费,有的还要求先办理加油卡,然后才能使用信用卡。徐先生不解,“这优惠活动难道是个噱头?”(5月7日《南国都市报》)

不仅是上述银行存在这样的问题,很多商家在宣传时也存在类似问题,如有的夸大其词、含糊不清,摆两个寿司就是北海道樱花节,堆一堆沙就是马尔代夫清凉夏季;有的“偷梁换柱”、“瞒天过海”,抽奖送豪礼变成了送有“满减”等附加条件才能使用的代金券,奖品数量缩水反怪得奖的消费者来晚了,总之忽悠的多、实惠的少。“五一”期间,海口市两家地产企业举办马戏节和音乐会,一边是报备500人的活动却发出了20万张票,一边是观众有票苦等数小时看不了音乐会,由于主办方恶意滥发门票,不仅造成活动现场人满为患、怨声载道,还导致附近大面积交通堵塞、人车滞留,最后也仅是道歉了事。

商家片面追求轰动效应而不负责任的虚假宣传和大忽悠,不仅让市民闹心,还给城市添堵。需要警惕的是,不少市民上当受骗后,大多自认倒霉,只当吃了哑巴亏、长了教训。而商家类似的噱头活动仍会一如既往地开展下去,更多的消费者会“前赴后继”地上当受骗,对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强监管,严加约束。


事实上,商家促销并非不行,而是必须规范有序,不能以侵犯消费者权益为代价。要知道虚假营销活动涉及的不仅仅是企业诚信问题,也是一种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行为。对此,相关行业、企业要增强自律,摒弃短视行为,要像鸟儿爱惜羽毛一样维护自身的名声和形象,而不能只注重眼前的客源如潮,不注重企业长远发展。

当然,消费者对商业营销活动也要有清醒认识,要知道大多数的商家活动,并不是要回馈社会做公益,而是想着法从消费者口袋里掏钱,明白了这一点,就不会再对商家营销活动有过高期待,自然也就对商家炒作的活动产生免疫力。

转自:http://news.163.com/16/0509/07/BMJVVUAT00014Q4P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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